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减轻企业负担,我局决定从2013年11月1日起,在京印制出版物所需办理的《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实行网上备案。具体安排明确如下:
各单位应做好人员、设备、网络等方面的准备工作,确保系统顺利运行。此间,各单位可登录“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印刷产业促进平台”进行试备案,熟悉操作流程。(注:此阶段内在网上备案的试操作数据不作长期保存,2013年11月1日之前全部清零。)
(1)电脑配置。CPU:双核2.1GHZ以上,内存:2G,硬盘:80G, 操作系统:window XP、win7,浏览器:IE6、IE7、IE8、360、搜狗浏览器;以及必要的照相或扫描设备。
11月1日起,“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印刷产业促进平台”的《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备案系统正式启用龙8long8。
本阶段内,网上备案和纸质备案同时有效,鼓励各单位采用网上备案方式,尚不具备条件的单位仍可延续纸质备案方式。
12月1日起,在京印制出版物的《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全部采取网上备案方式,同时终止办理纸质《图书期刊印制委托书》备案业务。
出版单位登录“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印刷产业促进平台”填写《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印刷企业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申请备案审核无误予以备案备案完成。
印刷企业登录“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印刷产业促进平台” 网上填写录入所承接京外出版单位纸质《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的书刊名称、出版单位、印完日期、印数等概要内容,并上传该《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的电子图片在“印完日期”之前提交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备案审核无误给予备案网上办理备案手续后15日内,携带纸质《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原件来我局加盖备案章备案完成。
(一)出版单位如将出版物的制版、印刷、装订等业务委托至不同的印刷企业,需按照业务去向分别履行备案手续。
(二)属于重大选题出版物的印前备案,需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重大选题批复文件的电子图片上传至附件栏。
(四)11月1日起,各出版、印刷单位要确保网上录入的《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内容真实有效,网上备案数据将作为电子档案保存,是行业监管和行政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实行网上备案,是促进行业管理和产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具体措施。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抓紧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及时修订完善配套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龙8客户端登录